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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21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12日,考生可携带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广东检察院招聘信息。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工作,现决定补充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21名,其中派遣制书记员助理20名、本院合同制书记员助理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检察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中具有检察工作经历者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工资及福利参照本院其他合同制书记员助理的工资标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检察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补充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2019年9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五楼政工科,联系人:陈祖贤,联系电话:。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下载、填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 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补充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补充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