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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21人公告

2019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21人公告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的考生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项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1、具有检察工作经历。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为A类)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4日

原文标题:2019年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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