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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红河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4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12月23日—25日。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云南检察院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检察机关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红河州检察机关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两级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招聘计划详见《红河州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到所报岗位对应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所报岗位对应地点,详见《岗位表》;
3.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一式二份;(2)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5)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6)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给予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笔试前按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领取的视为弃考。
注意事项:
(1)本人报名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改报岗位的资格审核。
(4)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一式二份留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