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6月10日-6月14日)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六)培训(6月中下旬)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按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各招聘检察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详情,请向所报考检察院指定联系人咨询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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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疆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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