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为60%,面试成绩占比为40%。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操作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计分规则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60% +面试成绩×40%。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南溪区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同为党员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同等层次的全日制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才表现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合同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南溪区门户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聘用及管理
(一)手续办理。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二)人员身份。合同制书记员不具有国家司法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工资待遇。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差旅费+年终绩效奖金,并按规定享受工会会员慰问,同时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五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南溪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受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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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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