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规定,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统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3名。
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5日至2002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年薪为5-6万(包括五险一金)。具体详询各招录单位。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表格发送至招录单位指定邮箱: (市检察院组织人事处邮箱),(普陀检察院政治部邮箱)。
3.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5月27日—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各招录检察院。在领取准考证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供招录检察院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综合常识和法律基础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公文写作和论述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各招录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的安排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舟山检察网、招录检察院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