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体检合格者,由市、县(区)检察院政治部分别对报考本院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告备案审批,然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档案移交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八、其他相关事宜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考生参加技能测试、笔试等环节时必须全程戴口罩;如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高中风险地区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九、声明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4日
原标题: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 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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