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统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48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25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各招录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本次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察环节由各招录检察院负责。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荷花五路468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衢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衢州人才网及各招录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