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年云南临沧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0名)

2020年云南临沧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0名)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8、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9、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云南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专用考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10、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平台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将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1、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派驻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监察委将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监督电话:。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平台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6、报考期间,考生应自觉佩戴口罩,自行提供云南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配合体温等必要检测。如不配合相关防疫措施,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7、本公告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3日

原标题:临沧市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3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