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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协警公告(30人)

2021年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协警公告(30人)

海南二中院 | 2021-01-06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另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重新体检,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并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行聘用的同等岗位人员执行,工资34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289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五、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保密管理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严禁泄露任何工作秘密。

2.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其他事宜由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898)23880271。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0898)23882607

海南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原标题: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RLITP2ceoIGfyW63cNl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