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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111人)

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111人)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期间出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因公死亡)人员家属以及在法院、检察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2月1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处理期限未满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招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程序

包括信息发布、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网络技能测试、网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及聘用等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和《2021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wlmqcourt)和微博(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三)网络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前,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四)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收费标准: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技能测试40元/人的标准缴纳。

(五)网络技能测试

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测试时间20分钟。20分钟内看打正确字符达到600个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