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5名(含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聘用制书记员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驾驶员限男性,具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
2.符合检察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检察工作;
3.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或具有资深驾驶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3日— 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6办公室)。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半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填写《金平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4.考生须认真对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5.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项。总分100分。
1.笔试(占总分30%):笔试内容为800-1500字议论文一篇,时间120分钟以内,测试报考人员的信息写作水平。
2.专业技能测试(占总分2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5分钟内一篇文章的录入和排版,测试日常办公软件运用及汉字录入速度,录入方法不限。
3.面试(占总分5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结构化面试,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5日
8:00-10:00 笔 试
10:10 技能测试
14:30 面 试
地点: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5.综合成绩得分之和,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