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院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聘用期间,所聘人员有如下情形的,可解除聘用协议:
1.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的;
2.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聘用制书记员的性质、待遇及工作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政审合格录用后,签订聘用制协议,试用期1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从综合成绩的下一名中录用,不再考试。受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开展工作,履行相关的义务。每月实发工资2700元(试用期2400/月),另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含个人部分)。(附:单位提供单身公寓,可在单位食堂就餐)
主要工作职责:
1.完成检察官指定的办案系统录入、法律文书的制作、校印和卷宗装订、归档工作;
2.完成办公室、政治部综合文秘工作;
3.完成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服从领导管理和车辆调度,按规定准时出车。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发现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招聘考试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金平县纪委监委驻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3—5223713
本公告由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5221238/18487149541(联系人: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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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日
原标题:金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