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人员,派遣至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从事书记员、文秘人员,驾驶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名,文秘人员1名,驾驶员3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后出生);
(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七)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具有多媒体制作技能等特长的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9时至2021年3月10日18时止,过期不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邹城市太平路2666号)
二楼西首59号、60号窗口
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①报名登记表1份(可当场领取并填写);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⑥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报名费30元。
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