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加分审查
1.加分政策
截止2021年6月20日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各招聘法院现场加分审查确认的,予以加分。各项加分分值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现工作单位为所报考法院的,按照在所报考法院的连续工作时间予以加分。每满1年(按12个月计,不满1年不予折算计分)加1分;在所报考法院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最后一次进入所报考法院工作之日起算。
(2)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加1分;
(3)报考人员是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城乡低保对象的,加1分。
(4)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类专业的,加1.5分;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2.现场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申请加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法院指定地点参加审查。(各招聘法院现场加分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1)加分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29日,9:30-12:00,14:30-17:00。
(2)申请加分人员须持《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手填无效)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法院参加现场加分审查: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证明所学专业是否为法学(法律)类);
③经所属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信息表》或我省城乡低保户相关证明;
④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⑤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3)报考人员在加分审查现场签订《加分承诺书》(附件4),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实加分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填报加分项(以报名网站上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记载为准)或虽填报了加分项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加分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委托他人办理加分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委托人提交加分材料、签署《加分承诺书》,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加分公布。加分情况于2021年7月1日12:00之后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www.guizhoucourt.gov.cn)上公布,考生如有异议,须于2021年7月2日12:00前向招聘法院反映(各招聘法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均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同场依次进行,先进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1.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分值100分,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80分),以及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2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45分钟。
2.速录技能测试。分值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4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 1 段录音,时长为12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政治、法律条文和判决文书等内容。考生登录答题系统后正式开考前将提供3分钟的设备测试时间,考生可选择输入法、调整耳机音量;正式开始考试后,将自动播放音频文件,默认使用考生选择的输入法和音量;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考试结束。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标准耳机,严禁考生自行携带耳机、键盘、速录机、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严禁考生自行重启计算机。
注意:录入速度在7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在95%以上,方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录入速度70字/分钟且准确率95%为60分)。本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同时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依据之一。
3.考试时间:2021年7月3、4日。(具体开考时间详见《机考准考证》)。
4.考点:考点统一设置在贵阳市。详细考试地址见《机考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