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筠连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5名、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招聘岗位
1.聘用书记员;
2.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人数
1.聘用书记员5名;
2.警务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审判辅助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7.曾从本院离职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
(二)岗位条件
1.聘用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9日);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9日);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70cm以上;
(4)具备与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驾照、家住法庭所在地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聘用程序
1.聘用书记员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程序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程序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时间内到筠连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四楼政治部办公室(407)报名。联系电话:0831-7351008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表1份(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筠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