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工作,根据省法院、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河北省中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通知》,结合雄安新区法院工作总体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河北雄安新区基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5.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iguopin.com/index.php?m=&c=companyjobs&a=index&id=20229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2-6098827
报名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
3.报名程序:
(1)开始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要求,然后按步骤操作。
(2)报名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上传相关信息。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之后,会通过短信及邮件方式进行通知以及发送《技能测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