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通过潮州人才网发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数量、岗位职责
详见《潮州市两级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与专业要求(详见《潮州市两级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5、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录入速度达到6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的技能);
8、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9、饶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要求有饶平户籍。
其中第7项在试用期考核。
备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担任政府雇员、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参照潮人社通[2021]9号文的规定标准享受相关待遇。不提供住宿。
(二)饶平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粤政发[2018]16号文的规定执行。
(三)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根据枫溪区委常委会纪要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不提供住宿。
四、服务年限
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后,在招聘单位需服务满两年。
五、招聘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2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四)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