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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9名)

2021年福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9名)

龙岩中院 | 2021-10-25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开庭前的各项事务性工作;2.负责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3.协助做好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事务。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

4.具有龙岩市户籍或龙岩市居住证,且符合拟聘用岗位的报名资格、年龄和身体等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②受过拘留、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⑤本人及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⑧与本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⑨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6日至2001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3)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备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

(5)安心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龙岩大道中36号);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0597-298997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见附件链接),填写完整后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户口页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回避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