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0日 10:00至2021年11月13日9:00,登录(http://www.jd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理论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机考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理论考试无指定参考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负责。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安排详见考后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发布的后续公告。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成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86437784),受理举报。
(二)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在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发布(http://www.jdpta.com/)。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咨询电话:028-8643524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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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
2021年10月26日
原标题:成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77-059B60588025CC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