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决定实施考试招聘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8名;
(二)岗位设置详见《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2021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设置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采用网络报名,考生登录http://ynkaowusys.w125.idchz.com/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详见《系统报名操作指引》),不接受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4日17:00。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
1.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的形式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请关注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上海外服云南服务”服务号;已报名但未进入公示名单中的人员,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采取闭卷的测试方式,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笔试开考比例不受限制。
(三)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下一环节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下一环节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人员自愿放弃而导致未达到下一环节开考比例的,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直至递补满足下一环节开考比例。
(四)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测试方式为上机测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看打和听打,技能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书记员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五)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六)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书记员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招聘考试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请详见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