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和陕西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法院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向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牵涉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
3.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
四、管理与薪酬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使用及薪酬保障按照《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外,在指定区域接受体温测量,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持手机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等“健康码”,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考生体温正常(<37.3℃)、“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持“黄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
如在招聘工作期间遇到疫情升级等突发情况,由省法院研究决定是否暂缓招聘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参加报名的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对于不法团伙冒名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或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六)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和“陕西法院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此公告。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qrjt.com/index.php?m=Article&a=show&id=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