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1.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人员,符合补检规定的,可统一组织补检1次。
3.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只递补1次。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招聘法院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在各法院指定第三方劳务公司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2.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以及薪酬保障按照《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外,在指定区域接受体温测量,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持手机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等各地市考点所需“健康码”,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考生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持“黄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
如在招聘工作期间遇到疫情升级等突发情况,由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报请省法院研究决定是否暂缓招聘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参加报名的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对于不法团伙冒名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或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六)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此公告。
附:《咸阳法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职位、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咸阳法院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N_a8bQv6-ZlcZRZSw0l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