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50名)

2021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50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50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0年12月2日-200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5.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7.身体健康;

8.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1年12月2日10:00至12月8日18:00登陆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http://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0:00至12月8日24: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