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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15人)

2022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15人)

根据中央、区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相关要求,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藏高法〔2017〕38号)文件要求,经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党组第26次会议同意,结合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5名,从事审判、执行、综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所有招聘对象具有日喀则户籍生源(桑珠孜区籍、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和文秘专业优先),具体范围如下: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2.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学历证书的毕业生;3.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二)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2003年12月之前出生);

4.符合报名岗位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人民法院或其他单位列为失信人员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在原单位服务期未满不同意报考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7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3.报名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404室(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52号)。

4.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桑珠孜区发布、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报送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3)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初审工作由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对招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1月29日在桑珠孜区发布、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

6.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于2022年2月10日-11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到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政工科404室领取准考证。

7.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