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书记员(均为聘用制,非政法专项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书记员岗位:4名
2.执行局书记员岗位:1名
3.司法警察岗位:2名
二、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三、岗位工作职责
(一)书记员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和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庭室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执行局书记员
1.协助法官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
2.协助办理其他执行工作。
(三)司法警察
1.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2.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材料;
3.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4.在强制执行中,协助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住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5.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6.协助做好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办公技能,工作积极肯干,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2.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速录员资格、法学专业、新闻宣传专业、电脑操作熟练、有写作特长者或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4.37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2700元/月,买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执行局书记员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善于沟通、服务意识强、具备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3.37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能适应经常出差、加班的工作强度要求(适合男性);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2700元/月,买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三)司法警察
1.20-28周岁以下(199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2.身高要求,160cm以上(女性),175cm以上(男性);
3.获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且无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体能素质;
6.警校毕业,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拥有机动车驾驶证B2、B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