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笔试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技能测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测试文字录入、文档编辑等相关内容,包括看打、听打测试。测试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8时30分,在隆阳区人民法院十一楼多媒体会议室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情形,则从技能测试成绩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书记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书记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正式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政治部提出正式聘用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的储备人员,当书记员出现空缺时,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待遇和保障
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生本人承担;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被聘用人员均应服从党组的分配,如不服从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表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日
原标题: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eAcLg5Eoz5RqlQY8ba5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