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编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社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2022年度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共6人,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永嘉县户籍、永嘉县生源(以2022年4月8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8日至2004年4月8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7:00。
3.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191047811@qq.com,以邮件回复报名成功并加入笔试通知群为准。
4.报名须提交的电子材料及顺序:
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如“张三/岗位1”
(1)《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附件2);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所有页);
(4)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4月8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服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