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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聘公告(6人)

2022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聘公告(6人)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和递补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和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之一。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及递补人员信息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本次招录实行递补机制。递补对象按照位列拟录用对象名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递补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算),一年内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经我院党组研究同意后,直接录用递补人员。

我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2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电话:0577-6720108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五)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永嘉县纪委、监委驻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7-67201052;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7-672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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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2022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职位表

招录

职位

招录人数 递补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户籍 招录范围
岗位1 3 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公安与司法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 永嘉县户籍、永嘉县生源 面向社会招录
岗位2 3 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公安与司法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 永嘉县户籍、永嘉县生源 面向社会招录

原标题:2022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yongjia.jcy.gov.cn/system/2022/04/09/0143846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