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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0人)

2022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0人)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汉语系7名,哈语系3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完成院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较强的文字速录和处理能力,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原则上在确保正确率情况下不低于50字/分钟。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系拟报考法院在职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4月25日-5月6日,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录入测试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六合广场右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520室。

3.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tczy.xjcourt.org)下载《塔城地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

4、计算机录入测试超过50字/分钟准许报名,低于50字/分钟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