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相关就读专业学历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有法院、检察院和机关工作经历的考生,持工作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
报名时须缴费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自行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下载《报名信息表》,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留存电话无法接通等,造成后续招聘中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知到本人等),责任由本人自负。
3.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疫情防控要求:
1.到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到现场报名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现场报名点: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到现场报名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到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到现场报名前,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其他卫健部门确认为不宜到现场报名的考生。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现场报名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书记员职位和综合文员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勤务人员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的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错过考试时间按缺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书记员职位、综合文员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为笔试,其中,书记员职位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综合文员职位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稿写作水平。勤务人员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驾驶技术。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具有1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具有2年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综合文员职位的考生具有1年及以上机关工作经历的,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
根据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后,市法院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错过面试时间按缺考处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岗位适应能力。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取,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及地点:面试后通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