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系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其中书记员33名、综合文员6名、勤务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聘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人员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书记员职位
1.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和一定的逻辑分析能力、法律思辨能力。
综合文员职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写作及协调办事能力。
勤务人员职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具备公务、司法礼仪及驾驶服务常识,熟悉车辆的维护及保养,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双眼裸视5.0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商贸路3号,报名人员从市法院正大门左侧安检室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