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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8人)

2022四川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8人)

崇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5-09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分段分批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须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原件校验当日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注意事项:应聘者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笔试当日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分段分批进行笔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笔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注意事项:应聘者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面试当日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分段分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面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八、聘用与报到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崇州市人民法院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递补1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8)68892647 崇州市人民法院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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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9日

原标题: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2-05/09/content_2b7c6d074424481698d64ce5a8dfde75.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