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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人)

2022辽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人)

为满足辽中区人民法院用人需要,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短缺的问题,确保区法院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根据实际需求,经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1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辽中区人民法院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一:书记员

人数:9名(其中3名限男性)

职责:负责庭前准备、记录、文书校对、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岗位二:司法警察

人数:2名(限女性)

职责:协助业务庭强制执行,司法拘留工作;机关保卫执勤等工作。

岗位三:办公室财务人员

人数:1名

职责: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

工作地点: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适应日常办公需求;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前科劣迹;

7.符合具体报考岗位要求,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不符合工作需要予以辞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具有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的人员。

四、薪酬福利

薪酬2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五险一金。

五、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网、近海人力服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相关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1、2),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