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富源县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名(性别不限)、警务辅助人员3名(2名男性、1名女性)(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至2004年8月24日期间出生);有岗位专业特长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7周岁及以下(具体情况报名时由审核委员会确定);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2022年8月24日前未就业;
5.警务辅助人员需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富源籍考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书记员、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富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10室。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还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半寸浅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准予填写《富源县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2年9月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岗位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参加体能测试。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体能测试。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如下:1.10米×4往返跑;2.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3.立定跳远。
时间及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