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数比例未达到1:2时,按照实有人数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参加人数比例未达到1:1时,按照实有人数参加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南阳高新区检察院委托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十、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月工资3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被聘用人员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南阳高新区检察院,南阳高新区检察院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南阳高新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nanyanggx.jc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因个人未及时查看或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和南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关注南阳市疫情防控动态和考试讯息,按照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发布公告。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377-61166110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2919101
报名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1791796
监督电话:0377-62919080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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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9日
原标题: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ysfq.gov.cn/xwzx/gqgg/5266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