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招聘岗位设置详见《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4.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5.具备速记、办公软件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其他条件:
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中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昌宁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5-7120373;
联系人:李应彪、辉万林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在职人员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填写《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聘用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报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