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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双鸭山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场资格复审及速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0黑龙江双鸭山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场资格复审及速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双鸭山检察在线 | 2020-12-03

根据《2020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安排,现将双鸭山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场资格复审及速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人数未达到录用人数3倍以上的,按笔试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详见附件1)

(二)资格确认方式

现场资格确认是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考生必须在8时50分前到达现场。

2.地点:报考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7号)。

报考各基层院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所报考的基层检察院所在地。(附件2)。

(四)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需提供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附件5《双鸭山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考试考生承诺书》,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2.学历证明材料:

①考生除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如学信网上查询不到考生学历信息,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应提供2020年10月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③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军队院校、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生,需提供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式参照附件3)。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说明,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放弃声明模式参照附件4),签字后的放弃声明扫描版或图片版于2020年12月3日13时30分前发送到市检察院邮箱内();拒不提供的,由2名工作人员做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拒不配合的考生,根据情况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