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需带手机扫龙江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必带材料都要有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做好准备,现场提供。
4.请考生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①笔试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户口本⑦《双鸭山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考试考生承诺书》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二、速录技能测试
1.时间:2020年12月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资格复审时公布。
2.地点:资格复审时公布。
3.考生范围: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2月4日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4.考生应提供的相关材料: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速录技能测试的标准及方式: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80字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6.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考生自备午餐。
三、防疫要求
1.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黄码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黄码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速录测试资格。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2.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
原标题:双鸭山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场资格复审及速录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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