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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学院2018年招考警察学员章程

上海公安学院2018年招考警察学员章程

上海公安学院 | 2018-03-10

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7届或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以及其他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其中定向招考45名(含女性3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2017年退役士兵,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5届至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2年3月15日至200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即1994年3月15日至200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28周岁,即1989年3月15日至2000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品行,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本人直系血亲及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公务员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时间为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2时,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4月19日9时至18时。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缴费标准为100元/人。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认真了解《2018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和《上海公安学院2018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章程》,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或《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凡编造假文凭、假户籍、假经历等虚假信息,以及有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录取中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后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3、报考者自行在考试报名系统上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参加考试。

4、考生可选择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或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两者不能同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