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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学院2018年招考警察学员章程

上海公安学院2018年招考警察学员章程

上海公安学院 | 2018-03-10

考试方法和内容

1、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

笔试具体内容详见考试大纲。考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

考生在英语笔试时须自带可以接收FM(调频)89.9MHz或AM(中波)792KHz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含耳机)。英语笔试中听力测试的试运转时间在4月12日8时50分至9时20分进行。请考生准时用调频调幅收音机按以上频率试机接收。

需报考日语的考生请在报名表中第一外语栏内填报日语,是否开考日语视考生报名后填报的情况而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详见下载的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务必携带答题卡填涂专用铅笔,因铅笔质量问题造成答题卡无法认读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2、面试和综合测试

招考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面试和综合测试。

面试由面试工作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

综合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步,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步。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其中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需加试150米障碍跑步。考生的心理测试必须合格。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22日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其中,定向招考本市2017年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已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仍须参加入学考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