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市公安局或市委组织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市委组织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自贡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应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调整,调整事项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813-2204967;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3-2309549;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813-2408078、4702035;短信:18708388455;邮箱:zgzzbzk@163.com。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告,因未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终止其录用程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常用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自贡市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2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下半年自贡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1FB13EFF1E02FF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