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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公告

2018山东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公告

岱岳区人民政府 |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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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根据派遣计划,招聘辅警35名(限男性),其中防暴突击队勤务辅警32名、禁毒大队文职辅警1名、网安大队文职辅警1名 、指挥调度文职辅警1名(能够胜任24小时轮班,随时执行外勤任务)。

二、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公民(1987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四)勤务辅警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文秘类专业;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山东省内常住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 2018年11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安市红门路34号院内北一楼扬帆公司(泰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院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A4纸)、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