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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8人公告

2019广东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8人公告

广州荔湾政府网 | 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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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8名,协助民警开展治安管理勤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见下表

岗位名称 人数 相关资格条件 工作地点
辅警 144 1、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 2、招聘女性辅警人数不超招录总人数10%; 3、具有良好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具体工作岗位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在全局范围内安排,并服从调配。  
电工 1 1、持有电工证, 2、男性及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3、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
厨工 23 1、身体健康; 2、有厨房工作经验或相关技能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在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高中毕业(含中技、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厨工、电工岗位人员以及有特殊经验或者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染鲜艳彩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