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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72人公告

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人民法院等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72人公告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五、政审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政审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用工与管理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法院庭审工作需要,受聘金州区法院书记员岗位的人员将在试用期内进行亚伟速录测试,要求记录速度达到160字/分钟,正确率不低于70%。测试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6.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