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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5人)

2020年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5人)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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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5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安辅警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试用期2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3月16日至1985年3月16日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0年3月16日前取得)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巡逻处突岗位,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

5.嘉兴市户籍;

6.持有船员适任证书(驾驶)和驾驶E证人员优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03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2020年3月16起至2020年3月31日,网络报名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稿(彩色清晰照片)一并发送至,并于体能测试当天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3月31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1.普通岗位测试成绩采用合格制。体能测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纵跳摸高(女子一分钟仰卧起坐)。

2.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科目(男子)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项目每项100分,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80分(普通岗位)、240分(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