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机关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提升治安防控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发〔2019〕20号)、《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3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四)具有永靖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永靖县内的考生不得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2年7月1日之前出生,1992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需人才及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已聘用为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就业扶贫专岗等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
7、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03名(男性95名,女性8名;其中含法医等特需人才6人,详见附件1-永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需人才招聘职位表)。注:如特需人才职位出现空缺,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名额等额递补。特需人才直接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5日-8月19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106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复退军人)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按提示生成)一份。
4、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不得代报、代办理。
5、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4张。
6、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有公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