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与永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期限两年以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永靖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执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贴四部分组成,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体能测评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全部进入后备补录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补录聘用。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
(四)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附件:
1、永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需人才招聘职位表
2、永靖县2020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下载密码:388k)
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原标题:永靖县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9sQPsFk5Z9vWOPz04Jb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