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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锦州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名)

2020年辽宁锦州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名)

黑山公安 | 2020-12-09

黑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其中半拉门、常兴、芳山镇、英城子当地户口优先考虑,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报考者均为男性。

4.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或高中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或高中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高中学历报考;

5.具有黑山县户籍。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0年12月1日(含)之前。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3.公安系统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公安系统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父母及主要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7.已经通过招录考试与公安机关委托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

8.有纹身者;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工资为1389.2元/月(含“三险”单位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黑山县公安局政治处605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周六日除外)

4.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个人信息表》、《黑山县公安局录用辅警政审表》,要求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