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分值100分。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进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黑山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黑山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黑山县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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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9日
原标题:2020年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jz.gov.cn/heishan/?M=newsshow&id=157877